兴阳义协发【2018】2号
关于表彰2017年度优秀志愿者的通知
各位志愿者:
为进一步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发公益组织活力,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,协会拟对2017年一年来在志愿活动中认真工作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优秀表彰。评选小组由秘书处组成,按评选要求由会员进行投票评选出年度优秀志愿者和积极志愿者。
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小组成员
评选小组成员(按姓氏拼音排序):陈华光、陈权香、陈雯、何志文、黄健清、李宪洪、刘东梅、刘海苑、刘文林、刘英、刘永财、王炬华、温利娥、曾红。
二、评选要求
1、遵守《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章程》、《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志愿者行为守则》和协会其他有关规定;
2、服从安排,参加公益活动质量好,服务成效显著,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;
3、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,对协会工作决策、落实等有突出作用;
4、积极协调社会资源,发挥自身优势,为小组活动提供较大服务帮助;
5、在组织活动工作中,无安全事故、无影响小组荣誉事件发生、无违反岗位纪律、无被队友投诉两次以上者;
6、年度服务时长100小时以上;当年度新加入的志愿者服务时长36小时以上;
7、当年度获得上级部门荣誉的(包括梅州文明办、梅州团市委认证的四星、五星志愿者),不参与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;
8、理事会、监事会、秘书处、评选小组成员不参与评选。
9、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如入选人向评选小组提出弃权,由秘书处根据投票结果进行人员补充。
三、评选时间和公示时间
评选:2018年1月7日~9日,公示:2018年1月10日~13日。
四、优秀名单(按姓氏拼音排序)
1、2017年度优秀志愿者(20名)
陈文导、陈远忠、赖辛耀、李付豪、李海帆、李琼珍、刘伟芳、卢勇平、罗秋芳、毛伟、秦小清、温翔、吴伟文、袁远强、曾琼、曾仕红、曾志玲、钟莉、钟文英、朱文波。
2、2017年度积极志愿者(25名)
陈红、陈建平、陈柳红、陈威、陈薇、戴映芬、范裕兴、古立新、何慈珍、何海琼、胡红霞、黄瑜玲、黄志雄、罗美玲、吴月飞、叶莲香、叶裕新、余彩红、袁春珠、袁静、张宇花、郑秋兰、钟双红、周红霞、周玲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陈雯
电话:0753-3250123
微信号:13332712804(微信号xnsygyg)
邮箱:xnygyg@qq.com
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
2018年01月18日